目前台灣有關風險的規範與管理主要是由技術官僚所主導。環境影響評估法在1994 年立法完成以規範相關開發案,並將評審作業標準化,但公民在決策過程中的參與卻非常有限。當居民對廢棄物處理設施表達反對立場或進行抗爭,往往會被污名化為自私、不理性與無知。本文主要以新竹縣一般事業廢棄物與灰渣掩埋場設置的爭議為個案,探討風險多元論述、風險分配的不同觀點與公民行動。本研究採取文件分析、深度訪談與焦點團體的方法蒐集資料。個案研究呈現地方居民如何認知掩埋場設施的潛在風險、在地理性,以及風險行動者對風險分配所持的不同觀點,包括科學理性、功利主義、公民參與決策過程受限以及缺乏對在地知識的肯定與尊重。此外,探討公民行動所代表之意涵與轉變的興起。本文最後主張決策過程應更多重視與肯定在地知識與公民參與,同時風險治理的制度變革有必要朝向更透明化以重建民眾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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