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期編輯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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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麟

       過去五十年來,雖然台灣現代化與工業化的過程,使得台灣步入已開發國家的行列,但也留下滿目瘡痍的後遺症──包括自然環境與人身健康。可是,這個「開發」(剝削環境與勞工)的步調仍然未見減緩,更遑論停息。最新迫切的實例是國光石化開發案,此案一旦成為事實,極有可能摧毀彰化縣大片寶貴的濕地、導致水資源匱乏、造成保育動物白海豚的生存危機、帶來空氣污染、增加台灣的碳排放量、嚴重威脅彰雲嘉居民的健康。奇怪的是,官方無視於這些可能的重大災難,仍然為了增加一點經濟成長率而不願放棄,資方也以「縮小開發規模」規避社會和學術界的強烈質疑,企圖強渡關山。1月26-27日的環評專案會議,在反國光石化聯盟、彰化地區農漁民的強力抗爭下,環評委員以「補件再審」為結論,擇定2月底召開第五次專案會議。可是,馬政府的環保署前科記錄不佳,似乎扮演既定政策護航人的角色,過去五十年來,雖然台灣現代化與工業化的過程,使得台灣步入已開發國家的行列,但也留下滿目瘡痍的後遺症──包括自然環境與人身健康。可是,這個「開發」(剝削環境與勞工)的步調仍然未見減緩,更遑論停息。最新迫切的實例是國光石化開發案,此案一旦成為事實,極有可能摧毀彰化縣大片寶貴的濕地、導致水資源匱乏、造成保育動物白海豚的生存危機、帶來空氣污染、增加台灣的碳排放量、嚴重威脅彰雲嘉居民的健康。奇怪的是,官方無視於這些可能的重大災難,仍然為了增加一點經濟成長率而不願放棄,資方也以「縮小開發規模」規避社會和學術界的強烈質疑,企圖強渡關山。1月26-27日的環評專案會議,在反國光石化聯盟、彰化地區農漁民的強力抗爭下,環評委員以「補件再審」為結論,擇定2月底召開第五次專案會議。可是,馬政府的環保署前科記錄不佳,似乎扮演既定政策護航人的角色, 這令人懷疑在環保署主導下的環評不過是虛應故事,擇期再審也只是緩兵之計?

  在編輯室報告撰寫期間,另一件社會為之嘩然的新聞是:下台前夕的衛生署長楊志良,針對2009年底新流感疫苗的全民施打政策,遭到電視「名嘴」的質疑與評論的事件,以「比詐騙集團更可惡」、「這些人該下地獄」這種強烈的措辭指責他們,並臨去秋波地對他們提告。楊志良前署長任內爭議頗多,我們懷疑這些爭議與某種權威性格有關:部分來自官僚心態,部分來自科學專業的權威心態──後者是我們特別關心的。楊前署長本人也是一位著述豐富的公共衛生學家,專長在於衛生政策與醫療制度,並有生物統計學、公共衛生學、健康保險等相關著作。但是他似乎有著強烈的專業權威性格,無法容忍外行人討論公共政策,在新流感疫苗接種期間,即曾以「理盲濫情」罵人。 毫無疑問,這種把「專業」視為禁臠,以「專業判斷」為不容置疑的真理,拒絕對話並訴諸於另一個權威的司法體系來壓制異議、容不下民主討論的科學態度,乃是STS長期反對、並持續批判的一種科學文化。另一方面,我們也很高興地看到部分公衛學界與醫界學者並沒有附和楊前署長的行為與言論,反而投書質疑他的威權心態。 這可以代表科學界內部的另一種「科學民主化」的文化。

    我們認為,「專業權威性」的科學文化,結合經濟成長和開發至上的政策思維,乃是造成台灣過去、現在和未來的環境與社會災難的關鍵原因。在已發生的環境與社會災難中,「美國無線電公司」(RCA)事件無疑是一件指標性的大案件。我們很榮幸地宣稱,本刊終於在第十二期推出一個探討公害與職災的專輯,並聚焦在 RCA 事件上。

  前三段的目的並不在於評論政策,然而這兩個進行中的事件,與本期專輯主題「公害、職災與科學」密切相關:RCA事件是國光石化的前車之鑑,RCA案例中引發的科學爭議與「科學內部的兩種文化」之對抗、科學權威與司法權威的可能結合,也是今天楊前署長告名嘴事件的先聲。讀者讀完本專輯,將會發現RCA案不僅是台灣毒物侵權訴訟與團體訴訟的關鍵案例,也深刻地關聯到科學知識的生產、法律審判如何可能介入科學、以及社會正義、甚至司法體系本身如何實現正義的運作問題,誠如陳信行在專輯導言中指出:「RCA案影響著一整個世代的台灣知識社群如何看待工業、科技、自然、與人類社會的關係。」既然已有專輯導言,編輯室不在此重複介紹,但必須再次提醒RCA 案對於台灣社會未來的重大意義。

  為了配合RCA專輯,本刊推出「議題討論:因果關係」四篇短論。專輯作者陳政亮在其專輯論文中指出:「RCA訴訟案最為關鍵之處,乃在曝露於有毒物質與特定疾病之間因果關係的認定,而判定此因果關係的科學知識,最主要的便是流行病學。」可是,流行病學如何理解「因果關係」這個概念?更廣泛的科學體系又如何理解它?「因果關係」的判定,在絕大多數案例中,也是司法體系作審判的依據,例如在刑事、民事訴訟案件中,被告的某個行為是否構成受害者權利損失的原因?在很多案例中,司法體系必須借助科學鑑定之助,更不用說rca案例中科技本身可能是造成民眾權利損失的原因。那麼,司法體系是原封不動地接受科學體系提供的因果關係之證據嗎?還是它也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因果關係判定的架構?這又涉及司法體系本身是否有其自己對「因果關係」的獨特概念?「因果關係」的概念,從希臘時代以來,就是哲學的基本問題之一,整個哲學史對於「因果關係」的概念有過數次轉折,也深刻地影響了西方科學與司法的實踐(東方文化對於「因果」的理解,其實也影響了東方國家的自然知識與司法實踐)。這些問題都是由 rca案引出的相關重大問題,也是「議題討論」諸作者企圖探討的課題。

  「議題討論:因果關係」收錄的短論,最初曾在中正大學哲學系舉辦之「因果關係:哲學、公衛與法律的觀點」工作坊中發表。該工作坊邀請公衛學者、法律學者、哲學學者與sts學者共聚一堂,從各自觀點來討論「因果關係」的概念。 其中四篇在經作者修改後,投來本刊並經審查修訂的程序後發表:何建志採討「法律系統對因果關係的建構」,陳思廷則縱覽因果關係的概念在西方哲學歷史上的演變,王榮麟考察「因果推論」與「證據支持」的關係,陳政亮則嘗試結合「流行病學與社會分析的因果關係」。雖然這四篇短論呈現多元觀點,並未產生實質相互回應與對話,但總是一個起步。

  何建志指出法學區分了「事實因果關係」與「法律因果關係」,對於非法學界的人而言,這種區分有點奇怪,因為「因果關係」一定是就事實上而立言,何來「法律因果關係」?頂多,我們只能談論「法律系統」如何認定或使用「事實因果關係」的概念。可是,何建志爭論「法律因果關係」具規範性,在法律實務中是必要的概念。陳思廷則縱覽西方哲學史中「因果關係」概念的演變:從亞里斯多德起,將「因果關係」視為「事物具因果力而產生」的形上學概念,到十八世紀,休姆將因果關係視為人類認知的投射,康德則視其為人類理解力的範疇──此為「因果關係的知識論概念」,此後「因果關係」被化約成「規律關聯」,主宰了三百年來的哲學與科學界;二十世紀末起,哲學家開始質疑「規律性的因果概念」,並採取方法論的取向,在形上學層次也有回到亞氏的「因果力」概念的傾向。陳政亮則擴張他在專輯論文中對於流行病學研究方法的關切,並於此短論中探討如何將社會分析引入流行病學對於疾病的因果關係之分析中,他爭論如果流行病學家可以同時分析物質與社會,同時說明兩類因果關係,構成一個從物質到社會的連續事實,則他將成為一個人文社會學家、自然科學家和公共知識分子。王榮麟則以達爾文提出天擇演化論為例,爭論典型的因果推論也是「最可能原因」之推論,這一方面顯示科學家如何從證據到判定因果關係存在的推論程序,另方面也顯示最嚴謹的科學推論也難以完全確定因果關係正確無誤(僅是「最可能」);王榮麟將此觀點外推到法庭上的訴訟過程,主張「訴訟雙方所追求的目標都同樣是儘量使己方支持的原因假說成為最可能成立的假說。如此的目標界定使得舉證責任應隨證據之競爭互呈而動態轉移。」

  除了 RCA 案例的專輯以及相關的「因果關係」之討論外,本期還有一篇名家選譯,為2010年訪台的德國學者 Ellen Kuhlmann的講稿〈健康照護與政策之性別主流化:由國際經驗談起〉,由成令方與蔡昌成合譯出,標誌了本刊在健康議題、性別議題與護理領域的關懷。Kuhlmann 討論「性別主流化」的概念,全球性的推廣狀況,以及性別主流化可能為健康照護與公共衛生帶來新的治理型態。這幾年來本刊缺乏性別議題的論著,此文因而彌足珍貴。

  第三屆台灣 STS 研究學會年會很快地將於5月21-22日在STS研究重鎮陽明大學登場,在此預祝大會圓滿成功。同時編輯室也恭賀高雄海洋科技大學STS研究中心於1月13日正式成立,並將於六月舉辦「STS、海洋、產業」的研討會,本刊預祝這個STS的生力軍在新的一年「鴻圖大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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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ation: 
《科技、醫療與社會》,第12期,2011年4月出版